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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刷脸支付加油站奖励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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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适用时间:2020年01月01日-2020年06月30日

2. 奖励对象:微信支付境内所有类型服务商(包括普通服务商和渠道商,以下统称“服务商”)。

3. 适用商户:提供加油行业微信支付收费服务的商户。

4. 奖励规则

奖励分类奖励类型奖励规则内容交易订单覆盖范围
行业奖励政策行业基础服务奖励1. 奖励金额=有效交易金额*奖励比例;
2. 奖励比例=交易结算费率-0.2% (即,以0.2%为基准值来计算奖励比例);
3. 单笔订单的有效交易金额≥100元时,按100元计算;
1. 不包括app支付、h5支付
2. 同时满足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基础规则
行业增量服务奖励1. 单服务商商户号维度:
1.1 奖励金额=有效增量笔数*10元/笔;
1.2 有效增量笔数=当月有效日均笔数-最近6个月的峰值有效月日均笔数;
1.3 有效增量交易订单计算范围:单笔有效交易金额≥35元,同一用户单日在同一个商户交易多笔按一笔计算;
2. 单服务商主体封顶100万元/月;

4.1 加油行业商户费率以平台公布的为准。

4.2 报名本行业奖励政策的按以上政策规则计算奖励,否则按照基础服务奖励政策计算奖励,行业奖励政策和基础服务商奖励政策不可同时获得,基础服务奖励政策详情见下: https://pay.weixin.qq.com/index.php/extend/commissionconfirm/show_commission_partner_policy

5. 参与方式

服务商需登陆服务商平台——服务商功能页面——服务商奖励——行业奖励报名 ,为需要参加本奖励的特约商户填写申报信息,系统提示审核通过的当月开始计算服务奖励。详情请查阅“操作指引-服务商自助申报服务奖励&活动奖励”。

6. 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基础规则

6.1 特约商户通过服务商模式下单接口产生的交易,方可计入此奖励;

6.2 仅针对成功交易的微信支付订单,退款订单无效;

6.3 境外交易不在此奖励范围;

6.4 当月命中风控策略被限制交易或注销的商户,不可计入当月奖励;

6.5 服务商或商户不得存在刷单、套现等虚假违规类交易,否则,微信支付将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活动资格等;

6.6 奖励统计数据和判断标准以微信支付系统认定结果为准。

7. 奖励发放

7.1 当月奖励次月结算,需服务商登陆服务商平台确认奖励金额。

7.2 详情请查阅“奖励结果查询”、“奖励领取方式”

8. 版本迭代:

8.1 版本V2.0-20200101:原政策续期到2020年6月30日

其他规则

本奖励政策是微信支付制定的框架性政策,具体的奖励条件和实施措施,仍需根据微信支付与服务商签订的 《微信支付合作协议(服务商)》相关条款执行,并保留终止执行、修改方案的权利。

监管机制

服务商需遵守《微信支付服务商合作规则》、《微信支付违规商户处理规则》以及相关协议条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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